关于开展0~3岁早期教育师资培训
暨报考国家(中级、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幼儿园:
0~3岁是人生智力、性格形成的重要阶段,在幼儿园及相关机构大力开展0~3岁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早教老师持证上岗也是完善学前教育规范的基本前提。深入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国发〔2010〕 41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
我省于08年已启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并在全省幼儿园推行。为了更好的配合各省市区幼儿园及相关机构开展0~3岁早期教育工作,推动我省早期教育步入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江西省国家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中心决定:在暑期面向全省幼儿园园长及骨干老师开展国家育婴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经考核通过的将颁发国家育婴师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现在将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中级(四级)育婴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
(1) 取得中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 连续从事幼儿教育相关工作8年以上。
●高级(三级)育婴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中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行业10年以上,需正规单位开具从业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报考方式:
本市学员可直接来校咨询报考,外地学员可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报考,报考时需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A4纸)、学历证书复印件(中专以上)及工作证明2张(A4纸)、2张彩色免冠照片。
三、培训内容:
按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婴幼儿脑神经发育特点和生理发育规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婴幼儿早期教育即情商和智商的开发指导、日常生活护理与保健等课程。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联系电话:0791-85278082